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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细则
     
    中药合成生物学研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医药学院)开放课题管理细则
    2022-05-20 16:05  

     

    一、总

     

    1、省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和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更好地发挥省重点实验室的作用,促进对外开放和人才交流,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2016〕109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室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2、开放基金项目用于资助紧密围绕我室研究方向的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基础性研究项目。

    二、开放对象和资助额度

    1、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它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依据本室研究方向(武陵山片区特色药物资源库建设、特色药物组学研究、特色药物有效成分生物合成研究)向我室提出课题申请。同时,本室鼓励相关交叉学科研究人员申请。

    2、开放课题的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每年2项。资助期限为1年。

    二、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单位,严格按照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和项目申请书预算执行。

    2、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测试费、仪器设备租用费、材料费、加工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学术活动和旅差费等)。

    3、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湖南医药学院和申请者所在单位财务制度。

    4、项目结题后,节余经费由重点实验室收回。

    三、开放课题项目管理

    1、课题相关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应注明“为中药合成生物学研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HCSW2022-XX)”或“Supported by 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for Synthetic Biolog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o: HCSW2022-XX)”,并将“湖南医药学院,中药合成生物学研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或“ 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for Synthetic Biolog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Hunan University of Medicine”作为完成单位之一、实验室主任为通讯作者之一。

    四、附

       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我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药合成生物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22年5月

    附件【中药合成生物学研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申请书 (202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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